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办公用房维修
项目预算:5190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519000.00元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办公用房维修,具体维修项目内容包含供电设备、防水、墙面、吊顶、灯光、一楼大门、一楼逃生通道、部分区域地板、二楼防火门、二楼防火玻璃、楼顶装饰沿、烟道、车库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进行参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沈阳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2. 供应商须在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单位信息。(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供应商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第二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件****@163.com,进行电话确认。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账号:****00408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戴玮****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