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家俱城11号展厅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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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集体经营性资产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聊城市**** | 详细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家俱城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流转年数 | 3年 |
流转期限 | 至 | ||
挂牌日期 | **** 08:30:00 至 **** 17:30:00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受让方享有权利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项目详情描述 | 1.点击登录查看家俱城11号展厅出租,房屋面积约568㎡:其中包括11号展厅1楼458㎡以及仓库110㎡(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出租期限3年,标的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房屋用途:超市、教育培训、家居、服装等。 3.承租方租赁期间,水、电、暖、燃气、物业费以及其它因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租赁结束时,承租方须交清欠费。 4.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租赁期间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标的,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若将房屋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并终止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7.如原承租方未中标,由村委会及家俱城管委会协调于09月15日前将房屋交付与新承租方。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出租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由受让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10元(¥ 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聊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8**** 2**** 605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体类别 | 村属企业 | ||
价格浮动说明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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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95196.48元/年 | 保证金 | 10000元 |
支付方式 | 逐年支付 | ||
支付账户 | 在线支付:请登录到个人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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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李经理 | 联系人电话 | **** |
联系人邮箱 | 联系人传真 |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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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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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报名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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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公示 |
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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