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沛县灌婴路、汉平路市****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沛县灌婴路、汉平路市****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沛县灌婴路、汉平路市****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市****施工 | ||||||||||||||||||||
公告信息 | 沛县灌婴路、汉平路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灌婴路、汉平路市****(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沛经审发[2023]2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灌婴路、汉平路市****(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沛县**** 2.1.2建设规模:灌婴路西起汉景路,东至正阳大道,道路全长874米,道路宽度30米,按照城市**** 2.1.3合同估算价:约3004.26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9月4日09时00分至 2025 年9月9日17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5 年9月9日 17 时 00 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5. 投标截止时间:5.2 逾 期 上 传 或 未 上 传 到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 字证书 ”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至 ****。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号文件。 9.2工程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限额为工程合同价的40%,分三批拨付启动资金和工程预付款,即工程开工确认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6%,工程量确认完成50%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并以双方约定的审计机构审定的工程造价,扣除审减额的5%后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依据。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 联系方式 地 址: 沛县**** 邮 编: 221600 邮 编: 22160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孟伟 电 话: **** 电 话: **** 2025 年9月4日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