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迎宾路(规划路-科研路),新建雨水管线长度300米,污水管线长度290米,并对施工产生的地面破坏进行恢复。新兴街(规划路-科研路)新建雨水管线长度590米,污水管线长度285米,并对施工产生的地面破坏进行恢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绥化市城区。
2.5招标控制价:****.19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总工期244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注1: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注2:*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投标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等违规人员,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
3、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1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绥化市****
电 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