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施工招标第一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E********)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贺州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东融新区大楼
联系人:唐媛媛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贺州市****
联系人:张晓宁
电话:****
电子邮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贺州市****
施工招标第一次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
二、项目编号:E********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
四、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3澄清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且不得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内容澄清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且不得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内容澄清为:
2.1.3 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1)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2分。
(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增加为:
21 补充条款
21.13根据财评报告需综合利用贺州市****
21.14未尽事宜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下载。
6、原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竣工日期为:****,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竣工日期为:****。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09时00分。
8、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同步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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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签字: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