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许昌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类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28.300097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2025年许昌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类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采购8台10P柜机空调、7台5P柜机空调、4台3P柜机空调,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年许昌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类固定资产购置项目
001 2025年许昌卷烟厂办公设备及设施类固定资产购置项目: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00时00分00秒---****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5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2025 年 9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方法: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 ),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 4.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递交方法: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开标时间:****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集中解密。项目经理点击“一键解密”由平台服务器自动解密。 6.2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7.1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项目。公对公转账:开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账号: ****002077,开户银行:郑州****
7.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点击登录查看内网发布。
7.3承诺书
承诺书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方在此承诺:
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处罚;
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我方非联合体投标;
六、我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七、我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认定我方存在不良行为并接受贵方处理措施:
1.违规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变造、改造、伪造等手段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息、资格资质、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合作资格的;
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的,骚扰、威胁、恐吓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的;
3.违反法律法规,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与采购工作人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一年内针对采购活动书面提出3次及以上(包含对同一项目反复多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要件的恶意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5.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6.违规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履约期间,我方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影响合同履约,未及时告知贵方或故意隐瞒的;
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或含有重大安全漏洞,或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9.存在履约关系,安排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我方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从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的;
10.擅自泄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贵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1.拒绝配合贵方公司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在贵方行业或公司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绝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等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
13.其他认定的不良行为。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方自愿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警示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终止或解除合同、禁止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1-3年采购活动等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规范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许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郑州****
联系人:孙女士、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