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晟连锁公司三明分公司2025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补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本补充公告作为福建海晟连锁公司三明分公司2025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2.3.3条A、技术部分评分细则:“A2-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进行评分,包含管理人员配备、驾驶员配备以及项目所需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得1分;另配备5年及以上驾龄驾驶员6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配备一名驾龄5年及以上驾驶员加1分,最多加5分;配备驾驶员的平均驾龄为5年的,得1分,平均驾龄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4分。(满分12分。)
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员配备清单、雇佣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等材料。
注:配备人员非公司雇员的不得分,配备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配备车辆不匹配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A2-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进行评分,包含管理人员配备、驾驶员配备以及项目所需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得1分;另配备5年及以上驾龄驾驶员6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配备一名驾龄5年及以上驾驶员加1分,最多加5分;配备驾驶员的平均驾龄为5年的,得1分,平均驾龄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4分。(满分12分。)
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员配备清单、雇佣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等材料。
注:配备人员为外包公司雇员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外包公司雇员需提供与外包公司雇佣合同及相应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配备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配备车辆不匹配的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2.3.3条A、技术部分评分细则:“A2-3拟投入自有车辆平均使用时间:70个月(含)内8分,平均使用时间超过70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扣0.5分,8分扣完为止。
拟投入车辆平均使用时间(月)=∑每辆拟投入车辆已使用时间(月)÷拟投入车辆总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现更正为:“A2-3拟投入自有车辆平均使用时间:90个月(含)内8分,平均使用时间超过90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扣0.5分,8分扣完为止。
拟投入车辆平均使用时间(月)=∑每辆拟投入车辆已使用时间(月)÷拟投入车辆总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2.3.3条A、技术部分评分细则:“A2-4根据投标人近五年(2010-2024年)完成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完成一项得1分,满分4分。
注: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运输合同或相关有效证明,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A2-4根据投标人近五年(2020-2024年)完成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完成一项得1分,满分4分。
注: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运输合同或相关有效证明,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2.3.3条B、商务部分评分细则“B3车辆投保(货物险):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车辆投保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审,按照提供车辆保险金额排序最高的得5分,其他得3分(除未提供以外),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拟投入车辆保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车辆投保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审,按照所提供车辆平均货物保险金额≥100万元得5分,平均保险金额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得3分,低于50万元不得分,未提供货物险保单不得分。注:须提供车辆货物险保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五、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9时30分,现更正为:****14时00分。
六、其他按原招标文件和原招标公告规定。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金叶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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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电话:****
联系人:林女士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