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南路雨水泵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号的大溪南路雨水泵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条款“√2.评定分离: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在10名及以下的,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在11(含)~15(含)名的,推荐8名中标候选人;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在16名及以上的,推荐9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现统一修改为:“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九、推荐中标候选人条款“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
有效投标人在10名及以下的,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在11(含)~15(含)名的,推荐8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在16名及以上的,推荐9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现统一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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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