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通讯地址:宿迁市****
邮 编:2238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全本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海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