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盂县电解矿井废水制氢及加氢母站一体化示范项目(暂定)。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3.7亿元人民币;建设内容包括制氢生产装置、加氢母站、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本次遴选确定盂县电解矿井废水制氢及加氢母站一体化示范项目(暂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
三、资格要求:
(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并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完成线上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有“失信惩戒”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
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至****,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
2.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5: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址:盂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
3.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监督
本项目的监督由点击登录查看纪检专员负责。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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