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城东新区**** |
招标编号:ESLC-202509QT-****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利川城东新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次进行一期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利川市城东新区 建设规模:拟新建一条长585米、宽20米的城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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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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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252.78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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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勘察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任意一方具备相关证件即为合格)。 (2)施工资质: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者类似EPC项目设计业绩(完成设计业绩定义:以取得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工作施工图图审合格书为准);②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者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完工项目业绩定义:以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完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成员单位的类似业绩均可,以上业绩具备①或②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具备①或②即可,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为投标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为投标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为投标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有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最多不超过4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⑥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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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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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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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 |
9.联系方式 |
异议联系人:彭女士 | 异议联系方式:**** | 备注:/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东段(福仁佳苑四楼) | 代理地址:利川市**** | 招标人邮编:445400 | 代理邮编:445400 |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电子邮箱:****@qq.com | 招标人网址: | 代理网址: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代理开户银行: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银行账号: |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 |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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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4)项目已完工,经建设单位同意。“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