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甘肃省
我院拟对超市****
一、项目名称:超市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0.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提供主要服务项目(食品、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的相关营业执照和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超市负责人必须为本超市正式员工(提供公司社保证明),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经营权转让。②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批发或零售、销售等,所售商品与营业资质保持一致,不得无证、超经营范围或改变经营范围售卖商品或服务。(避免不具备履约能力和经验的企业参与,保障项目质量)
五、采购需求:项目场地位于住院部一楼,面积约48平方米。由招标人提供开设场地,中标人负责设备配套、店面装修、商品供货销售等工作,人员、水、电等运营开支及相关管理手续的申请办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定期按市场价缴纳水电费等必要费用外,需定期向招标人缴纳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超市采取整体承包、有人售货方式经营,自负盈亏。计划确定1家服务商,服务期2年,合同1年1签。如到期后中标人全年每季度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续签1年。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场所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布货,具备营业条件。
六、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七、合同履约要求:合同一经签订,一般不得变更或终止。招标方执行紧急任务、上级政策变化或者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意见建议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号:sun****@163.com)反馈我室,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不作出书面回复。
4.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某医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7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