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湖北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汉、长沙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武汉、长沙物业服务,预算控制价30万元以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供应商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未主动声明的,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报价服务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服务。 (六)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59 ,下午 13: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业务主管兼水电工取得高压或者电工操作证,安保人员持有保安员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8:00 (三)投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与我方联系人电话沟通后,确定邮寄地址)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投标人须自行对项目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得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所有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均被认为已经进行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接受。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方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方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任。具体踏勘地点: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具体位置同采购方负责人电联)。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文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