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
项目编号:****(试) |
发布时间:****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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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公告 |
公告内容: |
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公告 (招标编号:THXN-JJFB-2025-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 建设规模: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 包件划分: / 。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9 月 30 日 。 2.3其他 2.3.1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3.2分包方式:专业分包,甲供材料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2.3.3安全目标: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1)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18 时至****18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响应和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5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分包合规承诺条款 9.1 关于出口管制合规约定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承诺内容如下:“投标人已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9.2 分包合规承诺函(见附件):本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详细阅读,保证本次招标工程所供物项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包含并签署“分包商合规承诺条款”。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 联 系 人: 蔡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https:****/ 2025年9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