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龙安区****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龙安区****:
中标人:河南永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767.434048万元
二、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龙安区****进行了公开招标,于 2025年 08月 29日在安阳市****
1、工程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龙安区****
1.2 招标编号:****
1.3 建设地点:龙安区境内
1.4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7本次招标控制价:****.74元
1.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定标时间:2025年 8月 29日 15点 00分
定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定标方法:票决法
3、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永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468W
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中标价:****.48元
工 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凌春晓 注册编号:豫 ****
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综合能力强
4、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为 2025年 9月 5日- 2025年 9月 9日。
5、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号令、九部委 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
联 系 人: 石丹丹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