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数字中心数智空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密数字中心数智空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634-254XZCJQF139)已由伊州****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密数字中心数智空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展厅(原9#老旧厂房)、众创空间(原10#老旧厂房)内部改造及外立面更新,以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2.建设地点:哈密数字产业园规划场地内。 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具体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效果图、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核、审批工作。 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后续配合服务满足委托人进度要求直至完成行业验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要求3:[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 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认定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认定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5 日至2025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 2. 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发票由点击登录查看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26 日16时30分,地点为哈密市****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说明 无 七、监督部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xjygcg.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