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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三普成果汇总项目(第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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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犁州直三普成果汇总项目(第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伊犁州直三普成果汇总项目(第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州直三普成果汇总项目(第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数据成果:主要是成果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形成的各类图件和报告等,包括专题图、成果报告等;(二)图件成果:土壤农业适宜性评价图、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富硒土壤分布图等;(三)文字成果:①土壤普查总体报告;②土壤普查工作报告;③土壤资源与利用报告;④土壤盐碱化专题报告;⑤土壤农业适宜性评价报告;⑥三普数据报告;⑦土壤志;⑧土种志;⑨富硒土壤利用分析专题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实施完成本项目(具体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 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 4 ) 供 应 商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被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网站 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 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
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 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CA 申领地址查看网址
https:****, CA 服务电话:0991-281-9290。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 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 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 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
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版块获取。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 端 ”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 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 自助查询,也可 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 ”—“操作 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 日 08:00~20:0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伊宁市东站农业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洋洋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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