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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吴忠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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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吴忠市****点击登录查看,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兴旺村西侧。

2.2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设计规模2.0万m3/d;污水处理设备按1万m3/d处理能力安装,预留1万m3/d设备位置待后期水量增加后安装。

2.3招标范围:包含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及工程地质勘查等工作,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工程事中监管、竣工验收等各类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5.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二期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

5.5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6.2本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无需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按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联 系 人:满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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