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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供水管网建设项目通济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桩基专业分包采购任务

浙江金华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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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项目类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投资企业->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浙浦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 浦江县供水管网建设项目通济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总承包 (第二次)

发布日期: **** 19:51:56

联系人: 王晨曦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 10:00:00

变更时间:

附件: 浦江县供水管网建设项目通济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项目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pdf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供水管网建设项目通济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项目 ,招标人为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总用地面积约83000平方米(原通济水厂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工程扩建常规处理工艺9万㎡/d,同时新增深度处理工艺18万m’/d,形成完整的“预臭氧接触池--反应池--絮凝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净水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相应扩建污泥处理系统、加药系统及应急投加系统、送水泵房及配电间等。

2.1.2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通济水厂内

2.1.3 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60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按设计图纸、甲方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的施工、采购及相关的前期设计配合工作,以及根据建设单位和甲方指令所需完成的工程内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2.2.2 质量要求:确保符合招标人有关质量的约定以及国家或专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按现行的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依据,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2.2.3 工期要求 无条件满足项目部及甲方需求。

2.2.4 质量要求 按设计文件、国家统一标准、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通过验收。

2.2.5 安全文明 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1)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2017)及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3 报价要求

2.3.1 最高限价 **** 元

2.3.2 报价方式 建设单位审定结算价款(含图纸变更图审变更、联系单变更、签证变更、材料调差等最终建设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费、各项分摊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违约金及罚款金额、相关保修费用、BIM费用、审计费、甲供材料(如有)等)法

2.3.3 支付方式 :

(1)按月支付,每月 20 日前支付甲方确认的上月工程款的 80 %。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申报表(包括但计算书、清单及其他证明文件等),经甲方初审后,以甲方名义向监理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建设单位上报,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后,以建设单位审定已完工程量为参考,扣除全部应扣款后 3个月 内支付至甲方确认工程款的 85 %。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业主结算审定,经过甲乙双方结算后 60 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 90 %。

(4)结算审定:项目整体结算审定后,以建设单位审定分包工程结算价为基础,扣除全部应扣款后,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甲乙双方结算价的98.5%。留 1.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的50%,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支付质保金的50%,不计利息。

(5)所有工程价款支付需满足建设单位资金到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桩基工程相应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分包能力。

(2)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需在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合格分供商库内。

(4)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应是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单位,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未与招标人有过起诉案件。

(6)投标人未与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下属单位有过诉讼行为,并且不在黑名单内。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 时

6.2 开标地点: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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