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50,000.00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省 三亚市
资产类别: 在建工程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黄昕宇 联系电话:****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申亚金融大厦 |
资产类别 | 在建工程 | 坐落位置 | 海南省三亚市**** |
地块名称 | 海南省三亚市**** | 地块地理位置描述 | 琼(2021)三亚市**** |
规划用途 | 商业金融 | 房屋层数 | 21 |
项目建设内容 | 交通情况:距离三亚凤凰机场11公里、三亚高铁站4.5公里,G98环岛高速入口4公里。 三亚最大单层面积:2400 平 三亚最优层高分配:大堂1 - 2层挑空 10.5 米,标准层和花园层层高 4.2 米 - 4.5 米,17、18层层高4.5米。 三亚最强车位配比:474 个停车位,1:4 车位配比率 三亚首创屋顶花园:1500平开创型屋顶花园。 三亚首创花园层:项目每三层设置面积近200平的对角独立花园。 三亚最高机电配置:先进的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及光纤系统 | 预计竣工时间 | 2025年9月底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存在海南银行开发贷款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物已完成竣工,现办理竣工验收,计划2025年9月底完成。 2、标的物可调整业态,具体可双方协商。 | |||||||||||
其他披露内容 | 房屋总层数为地下三层、地上十八层,房屋建筑面积预测为72957.24㎡,地下房屋建筑面积为24884.23㎡,最终面积以实际竣工验收测绘为准。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三亚市****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 | 东岸项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要求 | 首期价款为产权交易标的成交价款的50%,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50%的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5000万元到点击登录查看(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为产权交易标的成交价款的50%,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50%的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5,0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资产所在地 |
特殊事项: |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