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项目首开区精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试) |
发布时间:**** 11:00:00 |
发布单位: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西纪(挂)2024-15 号地块项目(河西区先达地块城市**** |
公告 | |||||||||||||||||||||||||||||||||||||||||||
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津西纪(挂)2024-15号地块项目(河西区先达地块城市**** 首开区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津西纪(挂)2024-15号地块项目(河西区先达地块城市**** (招标编号: ****(试)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西纪(挂)2024-15号地块项目(河西区先达地块城市****首开区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首开区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天津市**** 建设规模: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西纪(挂)2024-15号地块项目,本项目总建设面积约为3125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685.17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72.3平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358.3平方米,最大高度51.2米,最高层数16层,住宅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其他: 天津市河西区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西纪(挂)2024-15号地块项目售楼处、129户型、143户型精装修图纸及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1标段,其中:第1标段工程范围为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津西纪(挂)2024-15号地块项目图纸中所有首开区****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 9月 5日 11时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14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标书文件售卖价格为500元/份 4.4本次标书文件获取采用采用现金形式,招标人指定收取标书费用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1-10-012162-01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河西区先达地块首开区精装修工程标书费用”,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4.5中标金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 10天内完成“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 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 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 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余海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余海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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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设备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 _。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