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3,274.92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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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姚先生|联系电话:****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海盐县****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5)海盐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其它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工业用地 | 房屋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工业 | |
实际用途 | 工业 | 房屋坐落 | 海盐县****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8429.90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7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2022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
使用期限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止 | 不动产分类 | 工业用房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顾女士,****。 4.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信息披露期2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6.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7.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 | 海盐县****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9FN3Q5L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274.9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兴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项目须经海盐县****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资产展示安排 | 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顾女士,****。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授权委托书.doc 、 实地勘察证明(房产).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动态报价).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资格佐证材料(样稿).docx 、 房屋转让合同 - 样稿.pdf | |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姚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嘉兴市****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嘉兴市正哲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顾女士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顾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