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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双鸭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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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一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一批)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包括路基施工、路面施工、桥梁涵洞施工、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施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机械租赁,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吨)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备注

A1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3000型

95500

63

****

冷料仓:5*18m3;额定产量:240T/H;以煤为燃料;一级重力除尘+二级布袋除尘;热仓数量:5;热仓容积:50m3;搅拌功率:160;生产能力:240吨/小时;含5个冷料仓,计量精度:砂石料:±0.5%,粉料:±0.25%,沥青:±0.25%;以煤为燃料

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采取带料加工方式,包含:

①设备租赁费、设备调迁费、沥青加热及混合料生产加工所需燃料、生产所需水、电、煤、燃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等一切费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生产所需操作技术及施工人员、食宿、人工安装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②提供生产所需存料场地(需在施工地附近20公里范围之内建站)、负责环保及粉尘处理。

③提供生产所需装载机等机械设备。

④负责进出拌合站运送至施工现场。

⑤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拌合站不能正常出料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2.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3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0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标段;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投标保证金应按《黑龙江交投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六、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2)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进入项目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8.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大岱林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风险防控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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