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装修安防信息化室外附属工程等造价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装修安防信息化室外附属工程等造价结算审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万元,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装修安防信息化室外附属工程等造价结算审核,送审价约为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附属工程、通风空调、装饰装修、电梯、变配电、路灯照明、加固工程、安防信息化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装修安防信息化室外附属工程等造价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装修安防信息化室外附属工程等造价结算审核: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代建、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检测、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核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14:00到****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2208室报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收取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2217会议室
七、其他
1.服务期:六个月(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顺延六个自然月止。)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接受审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的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5.上述资金性质为格式条款,本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京市****
联 系 人: 叶主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京市****
联 系 人: 张明月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