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综治中心新装250kVA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1万元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采购需求:本溪市平山区综治中心新装250kVA用电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
方式:现场/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
五、开启
时间:****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系方式: 1319045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本溪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