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和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1.5.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每次施药4天内完成; 现更正为:一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尚锋
电 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