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乌海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273X
法定代表人:智超。
本委已受理高永松诉你单位(第三人)劳动关系争议一案〔2025〕21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16时30分在八宿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八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