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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非民航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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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非民航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非民航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非民航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乌鲁木齐机场新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区一期建设项目(非民航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1

****.05

合计

****.05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6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2005.24㎡。非民航工程包括新建维修机库及附楼47747㎡、特种车库6235㎡、动力站3437㎡、机务综合楼8672㎡、门房45㎡、雨水调蓄池589.36㎡以及配套室外工程等。具体以最终施工图设计为准。

1.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材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系统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工作。

1.8 服务期限:3年,从乙方进场至项目整体竣工通过相关民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联合验收止。

1.9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

2.0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本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7.2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必须在乌鲁木齐市质监站备案的检测单位(提供备案证明),且证书合格、有效。

2.7.3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8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2025年8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7.4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检测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检测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7.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线下获取,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 新疆乌鲁木齐市****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4.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6.1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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