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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慧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HP-2024-G006-3)公开招标第四次采购公告

江西新余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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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 17: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至****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 09:30
开标地点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79.7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新余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新余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点击登录查看司法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第四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购2024F**** 司法鉴定服务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中小企业只需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环节结束后,检查验证拟中标(成交)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经调查核实为供应商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措施预留份额的,应提供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合同分包)。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司法厅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和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0:00 至 ****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部门: 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指导科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赣西大道1958号市财政局1508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余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余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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