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如下回答:
问:总承包服务管理费费率在招标文件附件17中约定按2%计取,取费基数为税前单位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不含暂列金)x(100-让利区间平均值)/100,此项投标报价不得变动,否则作否决处理,但是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施工总承包服务费要求:投标人根据所列专业工程造价,自行考虑投标费率。而接收XML文件中1#综合楼中总承包服务费有两项(精装修工程****费率2%,智能化设备**** 费率1%)。
请明确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和计算基数是否按照 XML 文件中的计取。
答: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和计算基数按照 XML 文件中的计取,以答疑澄清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招标文件中的总承包服务管理费约定修改为“(1)暂估价专业工程
①暂估价专业工程以暂估价方式计入合同价。
②上述暂估价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须经招标方式确定,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其他达到必须依法招标的专业工程需要按当地文件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③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单位按精装修工程合同价的2%、智能化设备合同价的1%计取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若总承包单位(包括联合体的任意一方身份)在暂估价专业工程中中标,则不予以计取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④投标报价中总承包服务费按精装修工程费率2%、智能化设备费率1%计取,取费基数为:税前单位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不含暂列金)x(100-让利区间平均值)/100,此项投标报价不得变动,否则作否决处理。
⑤地下室结构完成前,施工总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二次招标须由发包人完成,因总包单位原因造成招标进度滞后的,发包人可以暂停支付工程款。
⑥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费由分包单位向发包人开具发票。总承包单位除水电费及总承包服务费以外,不得向分包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分包项目工程款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分包单位的施工安装工作。”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