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东西协作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闽宁镇现有的25座污水提升站点进行安全防护维修及围墙修复加固;对保留的原隆村、木兰村、武河村8#、武河村12#、玉海村6#共5个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改造、维修等。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一)扩建武河村12#站点:站点扩建占地面积约1038.04㎡,处理规模为300m3/天,改造现有污水站处理工艺,同时将武河村其他站点污水拉运至该站点处理。主要将原设计净化槽一体化工艺改为A20+高效沉淀池工艺一体化设备(全地下),新增综合设备间、进水调节池、污泥池、中水池、智能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出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700-2020)中一级排放标准,并在施工后维修区****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夏永宁县****
邮编:7515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
邮编:750000
联系人:刘晶、贾羽、苏文娟
电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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