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黄冈长江大桥供配电系统社会化维护项目第1号补遗书
根据《阳逻、黄冈长江大桥供配电系统社会化维护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比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询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询比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补遗书
1、本项目询比文件第一章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内容调整为: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①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③近3年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供配电工程施工或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安全员 | 1 | 同时具备: 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人员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2、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近3年是指****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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