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和价格高线
参考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产品信息,集采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价格高线,具体产品类别和价格高线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挂网价格高于价格高线的,需调整至不高于价格高线。不接受价格高线管理要求的产品,暂停网采资格(附件2)。
2.企业如同意调整挂网价格至不高于价格高线的,请登录江西省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结算-采购目录管理-挂网目录调价确认”界面,参考产品现挂网价格和价格高线,于9月15日17︰30前填报新的挂网价格。未进行价格确认的视为不同意价格调整。
3.临床急需且现有挂网产品无法替代的产品,如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可通过省招采子系统实施备案采购。
4.暂未挂网的非中选产品,后续在申报挂网时,其挂网价格应符合本通知要求。
附件:1.国家组织脊柱类耗材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
2.省平台脊柱类耗材非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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