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澄清说明-33
递交时间:**** 13:45信息来源: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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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5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澄清说明 澄清内容: 本项目资质条件遵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1.4.1项第3.7条无效。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