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四五”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
询比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河南省“十四五”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3年度工程施工1标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变更内容
1.原询比文件中第一章询比公告第一项项目基本情况第4条
“租赁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租赁方式(含燃油) | 计划租赁期限 |
1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2台 | 按月租计费 | ****至**** |
2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5台 | 按月租计费 | ****至**** |
3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1台 | 按月租计费 | ****至**** |
现变更为:
“租赁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租赁方式(含燃油) | 计划租赁期限 |
1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2台 | 按月租计费 | ****至**** |
2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5台 | 按月租计费 | ****至**** |
3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1台 | 按月租计费 | ****至**** |
备注:1.如遇浇筑高峰需连续作业,成交人必须配合,超出部分按月租单价/30 天/9小时×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2.如项目提前完工、暂停施工(如资金短缺导致项目延期)或施工计划变更(如工序调整无需该设备)、遭遇暴雨、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施工场地被破坏或不具备作业条件等情况,承租方可以报停,报停后当月租金结算按月租单价/30 天x实际天数计算。 |
2.原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公告中第一项项目基本情况第7条
“服务期限:租赁期约8个月,每天工作时间以现场实际施工任务为准,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25天,若工作时间不足 25 天,按月租单价/25 天×实际天数计算。”
现变更为:
“服务期限:租赁期约8个月,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9小时,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 25 天,若工作不足整月,按月租单价/30 天x实际天数计算。”
3.其他询比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以制作响应文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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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3.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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