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建新村海滩景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坛西文旅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建新村东限洋海滩海上业态项目合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坛西文旅公司为金井片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建新村东限洋海滩,位于凤凰湾景区****
(二)租赁标的(5个集装箱作为租赁海域配套使用,进行整体招租)
1.海域范围:
港池及海域总面积共计0.0225公顷(225平方米),具体海域界址详见图1。
图1 东限洋沙滩海上游乐项目海域范围界址图
2.集装箱设施:
本项目拟提供5个集装箱:2个已获批集装箱(36m2)位于东限洋沙滩环岛路入口处,配备充电桩,用于冲浪板存储、游客更衣及办公;3个待批集装箱(64m2)拟设于平潭海岛书咖啡店旁,规划用于海域瞭望、办公及救援设备存放,该部分需后续协调相关单位完成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产权所属
1.租赁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为坛西文旅公司。
2.租赁标的均按现状出租、移交,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踏勘现场后充分清楚现场实际使用范围及面积,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并接受了招租标的的现状,成交后承租方对招租面积不得提出异议。
(四)合作年限
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前30日,我司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若评估结果为优,则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签约权。
(五)租金方案
1.集装箱租金:按实际总投资额(暂估约37万元,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分五年支付租金,各年度支付比例依次不低于:第一年35%、第二年20%、第三至五年每年15%。
2.海域租金:水上娱乐项目按营业收入进行分成,具体比例由合作伙伴提报方案,经双方协商确定。
(六)运营要求
1.承租方在经营水上娱乐项目期间,须同时承担项目海域范围内的海上救援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救生设备及救援人员;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游客进行安全告知及必要救助;因救援不力造成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须承担安全、保洁、管理等岗位人员招聘的薪酬支出,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建新村村民。
(七)合作模式
采用开放合作机制,意向团队可自主提出合作方案,经综合评估后择优选定合作伙伴。
(八)风险提示
1.本项目所涉海域临时使用权尚未获批,目前处于协商申请阶段。该权限需每年向相关部门申请,每次获批后当年度可使用临时使用审批的时间段,审批结果受政策调整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获批准当年度不得开展经营,相关审批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经营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平潭海岛书咖啡店旁的3个集装箱设施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存在审批进度及结果的不确定性。若最终未能获批,项目将仅提供2个集装箱。所有设施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海洋管理、安全生产及市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已获批设施的用途及布局。
3.租赁期内因城市建设、集体需要、政府征用、房产开发、政策调整等其它情势变更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及押金(均不计利息)。安置补偿方案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
4.承租方须为项目购买足额的公众责任保险,为工作人员投保工伤保险,为游客投保意外险,保险期限须覆盖整个合同期。项目运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包括消防、治安、环保、安全生产等)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5.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4.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保持合作区域现状,或使合作区域处于空置状态后交还出租方,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除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外,承租方不得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要求出租方支付装修补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严禁区域场地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的物品。除招商明确类目外,严禁在租赁标的内使用液化气、煤汽炉和蜡烛等明火,禁止在区域内从事与明火有关的作业。
三、合作伙伴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3.财务要求:企业近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企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5.企业具备2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海上游玩项目设置不少于5个。
6.使用的涉旅船舶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7.要具备专业的海上救援力量,海上救援队拥有2年以上相关救援经验,且救援队成员不少于10人。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运营方案》(包括运营团队自身优势分析、经营业态及产品类型、装修效果、应急预案等方面)。
5.第三条中提到的涉旅船舶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评审办法
1.提交合作意向。自公告之日起至****18时前,有意向合作的单位请向项目业主提交符合第四条报名需提交的所有材料,以上资料,要求各提供正、副本各1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申请可通过邮件递交(邮箱:****@163.com;备注:电子材料均需加盖电子公章或盖公章,报名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电子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截止时间同上。
2.资质条件评审。由项目业主收集应征单位报名信息,对应征单位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并就合作方案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纳入候选人清单。经资格审查确认后,业主通知应征单位开展合作洽谈。
3.进行考察谈判。由项目业主根据候选人清单开展综合考察(现场踏勘等)和商务谈判。
4.确定合作伙伴。在方案评审和合作洽谈的基础上,综合考量申请人的租金方案、运营方案、经营能力、预期效益、合规保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将经坛西文旅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合作伙伴。
5.签订合作协议。
六、材料递交
(一)递交文件不强制要求参与单位派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前往现场。逾期送达的参与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8时前。
(三)递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四)联系方式:****;****@163.com。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