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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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隐藏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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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抚州市**** | |||
项目编号 | **** | 出租底价 | 2.76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挂牌价为首年租金。 | |||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 ||||
出租标的地址 | 抚州市**** | 出租面积 | 25㎡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支付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 置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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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及押金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承租方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及押金和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押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 ||
加价幅度 | 0.010000万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佰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佰德房估字(2024)第H-11051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规定时间内承租方未缴纳租金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逾期二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借及调换,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均要求到现场考察清楚,与出租方沟通,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踏勘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6.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按半年支付。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起每年递增百分之五。押金具体详见附件。 7.承租方需全权负责标的后期涉及的所有房屋装修和改造费用,并保障租赁期间安全经营,在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出租方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续费用开支及风险。 8.抚州市****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点击登录查看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 号)规定标准的 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45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9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合同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点击登录查看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承租登记(资格)审核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确认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47956 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点击登录查看抵扣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点击登录查看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租赁合同的; (6)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点击登录查看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承租方交纳租金时转为等额首期租金,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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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江西省抚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何意恒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D5MJ33W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关于确定鹏溪加油站等七处共29户经营性资产公开拍租价格的请示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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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部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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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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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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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