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
标的名称 | 标的组成 | 数量 (株)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元) |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马占相思树 | 4149 | 408882 | 100000 | |
标的情况 | 点击登录查看在白沙黎族自治县****2006年种植的马占相思树,采伐面积8.7485公顷马占相思树,已取得采伐许可证[编号: ****、****、****、****],总采伐蓄积量为1273.7m3,,总出材量1101.3 m3。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汇力远评报字[2025]第08007号。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其实际数量及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其实际标的数量、使用现状、标的质量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口汇力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02 R 法定代表人:吴维学 注册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5、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将《产权交易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签定《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采伐。逾期不采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与转让方办理该批标的资产的移交手续并提取、运离该批标的资产,受让方承担资产提取、运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砍伐、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苗木毁损、灭失等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挖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安全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3、受让方实施清运工作须按照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资产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 4、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分别由交易双方按成交价的2.5%各自承担(单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9月8日9:00 | 9月16日9:00 | 5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麦先生 **** 交易一部孙女士****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 3、三亚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