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低。2022年,池州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102.6立方米、94.4立方米,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4倍、1.65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3.9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2022年,池州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102.6立方米、94.4立方米,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4倍、1.65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3.9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区委,县、区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
2.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
四、目标任务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指标。
五、完成时限
2025 年 9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取用水检查,规范取用水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函》、《关于开展全市取用水管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池州市洗车行业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的通知》等通知文件,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打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二是严格全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印发《池州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分年度下达各区域取水计划,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2024年全市用水总量为9.9727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以2020年不变价计)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20年不变价计)下降幅度分别为23.06%、20.69%,均超过年度下达目标值,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指标。
三是扎实开展取用水监管。强化取水许可证照监管,提高核发、换发取水许可证服务质量,在延续阶段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及实际用水需求动态核减取用水量,保障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推进取水计量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已实现中型以上灌区、地下水取水户、年取水5万m3以上取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同时加强计划用水管理预警功能,对超计划用水行为实施实时预警,督促取用水单位严格落实节水主体责任,提升用水管理水平。
四是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完成4个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累计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20家,省级节水型园区2个,省级节水型灌区2个,省级节水型高校3所;同时开展节水机制创新,推进水权贷、节水贷、合同节水等节水金融政策落地落实,完成“水权贷”项目1个,“合同节水”项目2个,“节水贷”项目3个,其中石台县六百丈水电站为全省首笔“水权贷”,成功入选30个全国用水权改革典型案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至****,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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