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东公园智能共享自行车运营管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东公园智能共享自行车运营管理项目
1.2采购编号:****
1.3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4 釆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5 采购项目概况:负责对蚌埠市龙子湖东公园智能共享自行车以及后期运营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1 采购范围:负责对蚌埠市龙子湖东公园智能共享自行车以及后期运营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每年一签)。
2.3 项目地点:蚌埠市,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指定时间报名。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后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时00分,地点为蚌埠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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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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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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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蚌埠市****
项目负责人: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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