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之规定,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熊礼才等46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补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点击登录查看参保登记及权益科或风控稽核科反映。
公示时间:****至****,共7天。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
附件:2025年6月、7月按158号及62号文办理补缴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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