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单位)拟启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要求,在原有城市****
二、服务需求
1.项目地点:阜新市市本级辖区内。
2.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的内容与任务:
⑴在原有城市****
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的要求,在深入调查当前阜新市****
3.时限目标:
2025年9月底前完成基准地价更新方案;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定级工作;2025年11月前底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形成初步更新成果。2025年12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初步土地定级结果与基准地价结果进行评价、对初步土地定级结果与基准地价结果进行调整,12月底前完成成果评审验收。
4.参与报价单位要求(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辽宁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估价机构备案函;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反馈材料清单
1.资质证明;
2.报价单位承诺书(承诺反馈材料的真实性);
3.项目报价表(报价需明确项目总价及各分项单价)。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询价仅作为采购单位报请资金的参考,在此希望并感谢各报价单位能够积极参与并如实反馈。如发现虚假、恶意反馈报价的,将禁止其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招标活动。
2.报价除主要工作内容费用外,还应包含应由供应商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本次询价不接受质疑函。
4.请报价单位将反馈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版于****24: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bgs****@163.com,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418-**** 。
最后,再次希望并感谢各报价单位能够百忙之中给予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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