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mh-2025-040C)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5.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h-2025-040C
项目名称: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万元
最高限价:35.5万元
采购需求:鄂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专项调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凭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领取: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书》(见附件),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点击登录查看(http://www.hbmhgc.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州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鄂州市****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莲花雅苑3栋107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志柯
印尊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报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邮箱
项目名称
备注
本人已获悉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如由于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未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本人(公司)承担
报名人:
阳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05aa3a****b5f****c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