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渚镇绍兴花市****
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http://www.kq.gov.cn/art/2025/9/8/art_****_****.html
四、更正内容:
1.3.2 工程费支付方式:
1.3.2.1 本项目不付预付款。
1.3.2.2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格的 85%;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8.5%;
1.3.2.3余款审定价的 1.5%在保修期满(两年)后28 天内付清。
1.3.2.4联合体中标的,工程款(含设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
修改为:
1.3.2 工程费支付方式:
1.3.2.1 本项目不付预付款。
1.3.2.2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格的 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的 98.5%;
1.3.2.3余款审核价的 1.5%在保修期满(两年)后28 天内付清。
1.3.2.4 联合体中标的,工程款(含设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
2.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绍兴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 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