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便携式激光清障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金华高铁基础设施段便携式激光清障仪采购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度专项资金调整单》(2025-专3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便携式激光清障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知识产权证明(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书需包含该产品整机或者关键部件名称,如激光清障仪、云台、聚焦发射装置、移动电源等。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投标产品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效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
3.1.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https:****)、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2)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4:00至****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14:00,地点为上海市****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钟工(答疑)、董工(报名)
电 话: ****(钟工,答疑)、****(董工,报名)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钟工,答疑)****@163.com(董工,报名)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 0000 8976
9.其他
9.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9.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物资采购” →“电子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参与”→点击“确认参与”回到公告最上方(左侧),点击“获取文件”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点击上传”(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9.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须在开标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递交弃标函。
9.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各包件分别报名, 分别汇款,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9.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9.6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采取邮寄方式,如采取邮寄方式的,须在快递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须在开标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标书状态,如快递运输过程中造成投标文件破损或遗失的,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取邮寄方式且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全过程,无任何异议。
9.7保证金退还查询:****;发票查询:****。投标保证金、工本费以及服务费均须汇缴至“点击登录查看”账户,发票抬头为“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9.8如涉及到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真伪性查询路径(如检测机构官方网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或证明资料证实其真实性。若提供虚假网站网址或虚假联系信息,经查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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