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申请人:
1.补充征集公告报价表(附件1-4)备注“1.保单保函金额≤10万元,保费不高于480元(含480元);保单保函金额>10万元,保费不高于4.8‰(不含4.8‰)”修改为“ 1.保单保函金额≤10万元,保费不高于480元(含480元);保单保函金额>10万元,保费不高于4.8‰(含4.8‰)”。
2.补充征集公告金融服务机构评分细则(附件2)“1.收费标准-说明-保单保函金额≤10万元,保费报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的得5分,每低于或高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保单保函金额>10万元,保费报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的得5分,每低于或高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得分计算方法为:(报价-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X0.5,(报价-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所有有效报价平均价的百分点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
3.补充征集公告(二)入围程序中“1.确定入围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共同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依据相应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对申请征集单位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服务机构(得分相同的按照履约能力得分高低依次确定,若履约能力仍相同则按现场演示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修改为“1.确定入围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共同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依据相应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对申请征集单位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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