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山东省泰安市中国共产党宁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宁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中国共产党宁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宁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中国共产党宁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宁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项目,县信访局作为县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场所,对1-2楼约1000平方米面积进行规范布局,4-5楼(信访局由1-2楼搬至4-5楼)进行粉刷,并对场所改造、装饰装修等。 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工作指引,优化设置“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三大功能区,围绕“矛盾纠纷调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范”两大功能布局场所建设,集成政法单位、信访部门以及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部门资源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推动法院诉情、公安警情、信访访情、“12345”民情、网信舆情“民生5情”在综治中心集散,实现各类矛盾纠纷、越级信访、治安刑事发案率、万人诉讼率等大幅下降。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5、工期:60日历天。交付或实施地点: 宁阳县信访局1楼、2楼; | 160.170000 | 是 | 2025年10月 | 1、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温馨提示: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供应商可登录“https∶ //www.ccgp-shandong-rz.cn/”解相关政策。 4.预采购提醒: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为加快采购招标进度,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政策模式,项目预算为初步概算,不能作为采购招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资金的唯一依据,需根据系统实际批复及关联预算签订合同。同时该项目也有可能因预算批复不到位,导致项目取消或项目内容改变。此为政策性因素,为政策性免责条款(请各供应商慎重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