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直接补助项目策划与设计服务等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关于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保亭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直接补助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
(三)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策划与设计服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审核验收止(具体周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另行约定)
二、选聘服务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的服务机构需承担以下服务内容(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项目策划服务:结合保亭县****
2.项目设计服务:根据审定的策划方案,开展项目相关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县域商业设备设施(如集贸市****
3.配套咨询服务:协助选聘单位开展项目申报、方案汇报、专家评审对接等工作,提供与项目策划、设计相关的技术咨询、政策解读服务,根据需求对方案及设计成果进行优化调整。
三、应聘机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登记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如策划师、设计师、工程师等)及项目服务经验。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具备承接县****
2.熟悉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政策文件、补助标准及实施要求,能够结合保亭县实际提供针对性服务方案。
四、选聘流程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通过保亭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方式:报名单位须于****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保亭县****,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项目成果报告等);
(4)专业团队配置情况(团队成员名单、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业经历证明);
(5)财务状况证明(近1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6)“信用中国”网站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截图;
(三)资格审查:选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机构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机构。
(四)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按照既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保亭县****
(五)方案评审与谈判: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提交的业绩经验、团队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机构后,组织现场谈判,明确服务内容、费用、周期等细节。
(六)结果公示:根据评审及谈判结果,确定中选机构,在保亭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将依法依规核实处理。
五、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收费标准,结合项目实际工作量,通过谈判方式确定,费用包含项目策划、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相关成本,选聘单位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机构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禁止参与选聘单位后续项目。
(二)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机构因参与选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材料制作、交通等)均由自身承担。
(三)选聘单位对本次选聘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在选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流程或终止选聘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选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联系地址: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保亭县****
(三)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联系电话:****
附件:《保亭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直接补助项目服务机构选聘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