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锡 市 惠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选择管理人结果公示
(2025)苏0206法鉴字第00904、00905、00906号
我院民二庭审理的关于1、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孙蒋社区居民委员会;被申请人:无锡市玖捌玖农副产品超市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2、申请人:江阴市博伟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无锡方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3、申请人:江苏佰利美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无锡桥联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三个案件打一包。司法鉴定办公室于****下午发布管理人报名公告,于****15:00,在本院督察室、案件承办人及报名申请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共同参加下,根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锡中法[2020]70号《无锡法院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摇号,经摇号确定首选机构: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备选机构: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特此告知。
二0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