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3标项目经理部
供暖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3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川红TJ3标”)所需供暖设施设备采购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经公司批准实施公开招标。现由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本项目招标人,组织对供暖设施(含安装)进行招标。
二、招标概况
三、包件划分及采购材料清单
1.本次招标内容为供暖设施,分1个包件,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见下表:
材料名称 | 锅炉规格 | 预估面积及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供暖设施设备 | 2吨 | 1982㎡ | 套 | 1 |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 |
6吨 | 2961㎡ | 套 | 1 | 2#搅拌站生活区、生产区 | |
6吨 | 2681㎡ | 套 | 1 | 3#搅拌站生活区、生产区 | |
合计 | 3 | ||||
注:1.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3标项目部驻地、2#拌合站、3#拌合站的相关布置图纸见详见附件。 2.项目2#拌合站、3#拌合站锅炉对应生产用水的加热,保证冬施每天200-300方混凝土、外加剂桶的保温加热。 3.不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方案进行约定,但需要满足料仓温度不低于5℃;搅拌站生产用水温度不低于50℃、生活用水温度不低于70℃。 |
说明:1.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仅做参考,最终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数量差异视为招标方违约。
2.交货地点: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3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3.预计交货时间:根据各项目施工计划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安装、调试。
4.材料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招标标的生产销售或供暖设施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的相关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处于“待终审中”状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近3年内相同规模供暖业绩。
3、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同一包件内,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5、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提供承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购买。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10 日20:00时至2025年 9 月 15 日23:59时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3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3)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人需备注:川红TJ3标供暖设施采购标书费。
(4)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下同)为 2025 年9 月 19 日 10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6.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八、异议和投诉
8.1 异议、投诉处理:
8.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9.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 万元整(¥ 2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川红TJ3标供暖设施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平台和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9.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1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温馨提示
10.1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10.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CA技术支持”处的网址进行办理。
10.3 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10.4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谈判发起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路建设分公司